国庆节当天郑州市政府出台住房限购令,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出现离婚“高峰期”,8日,郑州离婚201对,是平时数据的2倍多。那么,这样的“离婚潮”会有怎样的危机和隐患?据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透露,此前,有一部分人假戏真做了,不但没有再复婚反而成了别人的妻子或丈夫。
律师认为,“假离婚”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
【数据】
离婚人数是平日2倍多
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9日当天郑州离婚133对,8日郑州离婚201对,其中金水区婚姻登记处8日办理离婚63对、9日57对。数据显示,限购令出台前一天即9月30日,郑州离婚87对,平日与该数据不差上下。
如果将8日离婚人数,与限购令出台前一天相比,两者相差2倍多。
据金水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称,该处是每周1、2、3、5下午办离婚,平时办离婚人数20至30对,最多办理50对,8日下午格外反常,来办离婚的至少有150人,大厅都站不下,很多人都站在门外。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8日来办理离婚的95%都是假离婚,而且年轻人占主流,有些性格开朗的市民还笑着对工作人员说,“我买个房子真难,还得先办离婚。”截至当天下午5:30下班时间,仍有几十个人没有办理。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这样做是有风险的,万一为了房子真的失去了婚姻,得不偿失。
记者在金水区婚姻登记处了解到,8日下午办理离婚的80后占主流,其中还有一个男方是1993年出生,女方1995年出生,俩人8月才登记结婚。
【说法】
假离婚风险不可小觑
市民为了买房“假离婚”在法律上有没有风险?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认为,“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离婚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在“假离婚”时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即使复婚,该财产仍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同时,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有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从短期利益看,“假离婚”买房的确让当事人得到了实惠,但也给婚姻埋下隐患,还需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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