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操作提示

 
  厦门市
【切换城市】

农民现阶段进城落户后 依然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2015-03-24 08:37:09   厦门日报  

  记者昨日获悉,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民现阶段进城落户后,依然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多项权益。

 

  名词

  “三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

 

 

  农民落户城市依然享“三权”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民进城落户的比例有望提高,但也有不少农民群众有后顾之忧——进城后能享受到平等的公共服务吗?在农村享有的权益要怎么办?对此,《意见》明确,现阶段,各地不得将农民进城落户与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相挂钩。也就是说,即便农民在城市落户了,依然享有这“三权”。

 

  不仅如此,我省还将在今年推进进城农民工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的相关政策等。

 

  农业补贴将与新型职业农民挂钩

 

  除了农民群众到城市就业外,我省还计划推动熟练的“产业工人”到农村就业,而他们将有一个新的职业称号——“新型职业农民”。《意见》提出,“全面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目前,我省正制订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今后财政的农业补贴和扶持政策将更多地与新型职业农民身份挂钩,如果不是新型职业农民,想搞特色农业可能拿不到政府补贴。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今年将全面启动

 

  在农村改革的诸多领域中,今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全面启动。按照计划,我省今年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807个试点村确权登记颁证,总体上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

 

  同时,省里还计划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在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厦门日报福州站记者 张珺)

 

 

  • 浏览(470)
  • 手机端
    分享
  • 更多
全程免费

全程免费 全程免费 路线自选 路线自选看房团报名

姓      名:
手      机:
意向楼盘:
 

共有0条评论网友评论

最新评论

大家都在关注

  • 厦门地产情报站

    关注
    每日及时推送厦门人居楼市、新闻资讯、市场动态、为购房者提供服务和参考!

    【扫一扫关注】

  • 漳州九房网

    关注
    及时推送漳州人居楼市、新闻资讯、市场动态,为购房者提供服务和参考。漳州买房,首选九房!更多详情请登:漳州九房网~

    【扫一扫关注】

  • 泉州九房网

    关注
    九房网(订阅号)为您提供实时的泉州房产资讯、泉州买房信息、泉州新房楼盘等资料,让你享受更多购房优惠。泉州买房,首选九房网!

    【扫一扫关注】

  • 畅所欲言聊房产,快来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