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刺激房产市场回暖
“从原来抑制房价,到现在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厦门的房地产市场也要进入春季了。”据了解,厦门上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仅1943套,其中一手住宅成交770套,比去年同期的1866套减少1096套,同比下跌58.74%;比上月的1241套减少了471套,环比下跌37.95%。厦门市房地产专家表示,放宽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会让原来首付压力大、观望情绪浓的刚需购买者重振信心,提升购买房屋的积极性,能够比较好地促进厦门房地产市场的节后复苏。
而降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让市民贷款的利息压力下降,同时给了市民在房地产市场更广阔的选择空间,这也对打消市民购房顾虑,提升市场需求有帮助。该专家分析,以《意见》为一个重要时间点,厦门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房交易量都会在经历了2月低谷后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回升。
新政新名词
共有产权房
在本次《意见》中,提到了一个市民相对新颖的词汇“共有产权房”。《意见》提出,各级财政可以安排专项资金通过国有投资公司参股房地产项目或收购库存商品房,作为共有产权住房面向在自贸区、各类科技园区工作的产业人才销售。产权由个人与住房管理单位按一定产权比例共有,个人按所持产权比例支付购房款,拥有100%使用权。
产业人才在区内工作满10年的,住房管理单位将持有的共有产权部分无偿转让给产业人才,个人获得100%产权,且可上市交易。满5年不满10年的,所购住房可上市交易,个人按产权比例份额分配交易价款。不满5年终止在区内工作的,所购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定向回购,由住房管理单位按原购房价格及产业人才已付购房款的利息予以回购。
业内人士分析,“共有产权房”主要满足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这些家庭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等至少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业内人士表示,根据《意见》内容,省内城市包括厦门在内或适时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晨报记者曾昊然 林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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