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开展,帮助更多人早日实现安居梦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系列便民举措。
今后,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不再需要跑银行,在网上就可以办理了!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已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并整合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使单位可以做到足不出户,直接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这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又一项便民举措。今日,本报为您权威解读这一新政。
哪些单位能直接上网办理?
●在建设银行、兴业银行开户的单位可直接上网办理
●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也将于近期开办网上业务
●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厦门银行也将于明年上半年开办
据悉,目前厦门建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平台已正式上线运行,在这两家银行开户的单位,均可以在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了。
其中,原先已领用移动数字证书开通网上提取业务功能且在建行开户的165家单位,可直接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根据提示,在线填写授权同意书,开通网上缴存业务功能。
而其他在建行、兴业银行开户但尚未领用移动数字证书的单位,可前往开户银行网点申领移动数字证书,开通网上缴存、提取业务功能后,再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网上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以上开办网上业务功能都为即时办理,不会收取费用。
不在这两家银行开户的单位也不用着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也将于近期开办网上业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厦门银行也将于明年上半年开办。届时在这些银行开户的单位也可以在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哪些业务能在网上办?
●开通8项网上业务,实时查询账户信息。涉及网上缴存业务的有6项,网上提取业务方面有2项
单位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功能后,办事流程得以简化,原先必须到银行柜台办理的一些业务,现在可以网上在线办理。同时,单位还可以实时查询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并实现在线管理,减少经办人员在单位和银行之间来回跑进行对账,大大节约了成本。
具体来说,单位经办人员持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共可办理8项网上业务。
涉及网上缴存业务的有6项,其中包括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行内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与启封、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托管和转出托管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时,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账户注销业务。
网上提取业务方面有2项,单位为外地户籍离厦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为离退休职工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都可以实现网上申报。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市(跨行)转移、职工失业满二年提取、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提取等网上办理业务功能正在开发当中,计划于明年上半年推出。
职工在办理一系列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会遇到不少需要解答的问题。本报今日搜集职工在办理中常见的困惑,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威释疑。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
职工购买只有使用权的住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不能。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即产权归职工所有。购买只有使用权的住房,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的户口在外市,但是在厦门工作,如果我辞职回老家,我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如果你所在的单位已开办了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审批业务,你可以直接向单位申请,由单位在网上进行业务申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直接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你的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
如果你所在的单位还未开办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审批业务,你可以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提取金额默认自动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储蓄卡的,应提供该卡的原件和复印件。
装修住房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目前还不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上述规定并限定这四种行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不属于大修范围。因此,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中修、小修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国家正在组织对《条例》进行修订,考虑将装修住房纳入提取范围,政策调整一旦明确,会及时公布。
关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为什么要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有效凭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指定受委托银行为缴存职工建立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发放缴存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有效凭证主要采取凭条式和磁卡式(或存折式)两种形式。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银行业务信息化网络化进一步普遍,卡式记账凭证成为主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集住房公积金记账凭证与银行借记卡于一体的多功能金融IC卡,既可妥善解决纸质对账单浪费、不安全等缺点,又可方便缴存职工及时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计息及公积金贷款发放、余额等情况,同时还具备自动转账、信息确认等功能,为职工办理网上公积金业务提供认证。因此,为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既是账户管理的客观要求,又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手段和方式改进的有效途径。
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要额外负担什么费用吗?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不收取工本费、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网银物理介质(如网银盾、U盾或密码器等)工本费。对异地转账、跨行交易等手续费、短信提醒服务费均按各行最大优惠幅度减免。各承办银行只能为在本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联名卡,不得跨行办理,避免造成银行间的不当竞争。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卡方式有几种?
答:职工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自愿申请办理新卡,也可以选择将本人已有的储蓄卡号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绑定,建立虚拟联名卡,实现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同样的功能。职工未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不影响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提醒】
如何开通
网上业务功能
步骤一:单位经办人员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申领移动数字证书。
步骤二:单位经办人员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下“公积金缴存”内下载《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操作手册》,了解软件安装及系统使用方法。
步骤三:单位经办人员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业务操作。
如何申领
移动数字证书
步骤一:单位经办人员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下载中心”栏下“公积金缴存”内下载《法人授权委托书》后,法人代表签章并盖单位公章。
步骤二:单位经办人员持以下申请材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申领移动数字证书(U盾):1、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单位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温馨提示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在电脑上开通网上业务功能时,请使用6.0或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若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需安装弹出的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此外,单位如需查询已开办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银行网点名单,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移动数字证书(U盾)银行领用网点”查询。
【背景】
积极建设
“网上公积金中心”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线上审批模式,积极再造一个“网上公积金中心”,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大业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已推出25项便民利民举措,46项窗口业务即办率达到97%以上,网上提取业务办理量已占到总业务量的25%。根据统计,从前全市单位一年至少要跑24万次到银行办理相关缴存业务,如今足不出户通过网上办理,可大大节省单位和职工的人力和时间。
【同步新闻】
单位住房公积金
每月汇缴
自动托收
2015年12月18日,厦门农行营业部对外开始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自此,我市建行、工行、中行、兴行、招行、厦门银行、交行、邮储、农行九家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已全部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业务了。
以往,单位每月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需要到银行柜台办理汇缴手续,在单位和银行之间来回跑,有时候经办人员一忙起来,忘记汇缴或者汇缴延迟,还会影响到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若签约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后,单位只要签约一次,就能实现每月汇缴自动托收,确保能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可通过以下这两种方式办理委托收款:欲签约办理同行委托收款的,缴存单位付款账户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同一个银行开户,单位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办理;欲签约办理跨行委托收款的,缴存单位付款账户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不同银行开户,单位直接到付款账户开户银行(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委托收款时,单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另外,签约同行委托收款,还需携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同行特约委托收款申请书》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同行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签约跨行委托收款,还需带上《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申请书》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跨行委托收款协议书》,及缴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信息查询单。
●友情提示
1、同行委托收款设定每月委托扣款日为5日、10日或25日;跨行委托收款设定每月委托扣款日为5日、10日或20日。缴存单位可自由选择其中一个委托扣款日。
2、如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发生变化,签约同行委托收款的,需在委托扣款日1个工作日之前在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签约跨行委托收款的,需在委托扣款日2个工作日之前在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单位应确保其指定的付款账户在扣款日有足够的资金予以扣划用以缴存当月住房公积金。
4、缴存单位办理委托收款业务,签约后下个月生效;办理终止委托收款业务,终止即时生效。
5、办理委托收款业务的银行网点名单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下“受委托银行业务网点”内“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查询。
职工在本市购房
网上可办理
提取公积金
在本市购房想提取公积金的职工,不必再跑柜台了。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正式推出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据悉,这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互联网+”计划,拓展网上电子服务渠道的又一项便民举措。新举措推出后,我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在厦门购房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可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再到市或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
所有推出的便民举措都基于保障职工的资金安全为前提。在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的同时,为保障职工资金安全,职工需首先办理一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通过银行柜台实名认证,并留下联系手机号码,资金只能转入联名卡,避免被冒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以新办,也可以利用职工手中原有的一张储蓄卡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捆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而成。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超过23万名职工拥有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其次,职工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上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经过高级实名认证、通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预留的手机号码验证后,就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内进行购房提取申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购房职工网上提交的信息,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信息系统数据核对确认后,即向银行发送电子授权指令,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账到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内。如此一来,整笔提取业务就全程均在网上办理完成。
之后,职工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审核进度,查看审核金额或审核不成功原因,随时了解网上提取业务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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