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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昨日,省物价局对外发布消息称,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实行加价政策。
省物价局规定,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我省国Ⅴ标准车用汽油销售价格在国Ⅳ标准车用汽油销售价格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170元,国Ⅴ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在国Ⅳ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基础上标准品每吨加价160元,非标准品按国家规定品质比率相应加价,普通柴油仍按国Ⅲ标准车用柴油销售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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