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政策生育,产假可延长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规定
■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
昨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二次审议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中医药法草案等。
据新华社电 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21日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如获通过,“全面两孩”元旦开始即可实施,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就都是合法的。
修正案草案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修正案草案同时对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其中包括,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条款,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修正案草案还对两孩之外再生育的相关情形作出了规定,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解读
生不生二孩?您需要了解四个法律问题
1、如何延长产假?
一孩二孩都可延长生育假,生了二孩,产假是否会延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草案通过后,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修改相关法规,然后才能实施,这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2、取消独生奖励?“老人老办法”
草案修改了与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比如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将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退出历史舞台,也不会再发放奖励费。但是取消奖励并非一刀切,而是采取“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修正案实施之前按规定享受的,还会继续享受。比如,一个家庭有独生子女且未满18周岁的,父母仍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
3、催热辅助生殖?过程需要审批
据媒体报道,全面二孩政策催热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的人甚至出国做试管婴儿。“冻卵”、“代孕”等字眼也时常出现在网络中。
草案中明确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
4、不再强制避孕?可自主选择节育措施
随着生育政策调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也进行改革。现行法律中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此次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说,草案中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据人民网)
【证券法调整】
股票发行,将实施注册制,授权期限为两年
据新华社电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规定了授权事项、实施期限和相关配套要求三方面的内容。在授权事项中,草案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开发行,调整适用证券法关于股票公开发行核准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制度,具体事项由国务院做出安排,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草案,授权决定的实施期限为两年,自授权决定实施之日起算。授权决定实施期间,国务院要加强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证监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提出修改完善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建议。
>>解读
肖钢:改革需于法有据
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21日说,现行股票发行实行的是核准制度,是由证券法确立的,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需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他说,为解决注册制于法有据的问题,证监会在与有关方面沟通的基础上,研究起草并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提请启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法律程序的请示》,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调整实施证券法有关规定。
肖钢说,与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相比,注册制是一种更为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完善信息披露规则,由证券交易所负责企业股票发行申请的注册审核,报证监会注册生效。肖钢说, “股票发行时机、规模、价格等由市场参与各方自行决定,投资者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投资价值自主判断并承担投资风险。”(据新华社电 )
【链接】
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将禁考1至3年
教育法律一揽子修正案草案明确,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对作弊考生可以终止考试、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至3年。草案中提到的作弊行为是指: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抄袭他人答案的;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等。
国家勋章荣誉称号,不得用于营利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明确,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及证书不得出售、出租或用于从事其他营利性活动。二审草案还规定,国家单设“友谊勋章”,授予对中国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可以直接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人士“友谊勋章”。
食用野生动物,应符合公序良俗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利用、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公序良俗。修订草案规定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精神侵害、同居暴力,视同家庭暴力
与一审稿相比, 反家庭暴力法草案扩大了反家暴法的适用范围,明确指出,家庭成员间的精神侵害属于家庭暴力,同居关系之间的暴力行为也被视同家庭暴力。 (本组文/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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