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成立,土地、房屋等10项登记职能将全部进行统一管理。
职能有哪些?
整合十项不动产职责
据了解,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设立市不动产登记局,将具体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此外,登记的簿册不再“一地一式”,而是使用全国统一样式;登记内容包括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市土房局工作人员表示,不动产登记簿目前已经设计完成,将来第一本新《不动产权证书》颁发时,不动产登记簿也将投入使用。
办理哪些业务?
发放新不动产权证书
据悉,市不动产登记局成立后,将承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
简单来说,今后市民进行不动产信息的登记与查询,只需要到位于登记机构内设立的统一窗口,就可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为市民颁发统一证书。
带来哪些便利?
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据了解,过去市民进行不动产产权转让或交易,由多头进行管理,市民要找到合适的部门审批手续,既耗时又费力。今后所有这些将由一个部门搞定。
另外,不动产登记局成立还将简化办理手续,并缩短登记程序审批时间。过去个人或单位要审批不动产登记,要花2个月,现在登记程序按规定必须在30日内完成,登记流程也简化为四步: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登记机构审核通过,接着就可以完成登记。
旧证还能用吗?
继续有效,不用急着换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王广华局长介绍,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
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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