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未来三年以及十年的“互联网+”发展目标,提出包括益民服务、便捷交通、普惠金融、协同制造等11项重点行动,发改委为主要牵头单位。
据小编观察,除牵头重点行动外,于《意见》第三大部分“保障支撑”部分,在25项分项工作中,发改委的职责含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融合标准、加快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实施重大工程包、研究出台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互联网+”相关立法、拓展海外合作、加强智力建设、完善融资服务、做好组织实施等。
《意见》的出台及实施对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有利于重塑创新体系、激发创新活力、培育新兴业态和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对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11项重点行动解析——
1、“互联网+”创业创新(发改委牵头)
关注点:众创空间、小微服务
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推动各类要素资源聚集、开放和共享,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开放式创新等,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强化创业创新支撑,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实施新兴产业“双创”行动,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 引导建立社会各界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跨区域、跨领域的技术成果转移和协同创新。
2、“互联网+”协同制造(工信部牵头)
关注点:智能制造、制造业服务转型、工业机器人
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以智能工厂为发展方向,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推动云计算、物联网、智能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等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推进生产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和基础数据共享。 鼓励制造企业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3、“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部牵头)
关注点:新型农业、农业物联网、农副食品安全
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种养加”生态农业新模式,加快完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培育多样化农业互联网管理服务模式。
支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产销衔接,实现农业生产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推广成熟可复制的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推动智能设备的应用普及和互联互通。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农副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4、“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局牵头)
关注点:分布式能源网络、能源生产智能化、智能电网
通过互联网促进能源系统扁平化,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模式革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节能减排。加强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建设以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促进能源利用结构优化。加快发电设施、用电设施和电网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推进以智能电网为配送平台,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平台,融合储能设施、物联网、智能用电设施等硬件以及碳交易、互联网金融等衍生服务于一体的绿色能源网络发展。进一步加强能源生产和消费协调匹配,推进电动汽车、港口岸电等电能替代技术的应用,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基于电网的通信设施和新型业务。推进电力光纤到户工程,完善能源互联网信息通信系统。
5、“互联网+”普惠金融(央行牵头)
关注点:互联网金融、征信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等业务。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大数据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改进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服务安全性,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及其外溢效应。
6.“互联网+”益民服务(发改委牵头)
关注点:网购、在线医疗、在线教育、智慧养老
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支持实体零售商综合利用网上商店、移动支付、智能试衣等新技术,发展社区经济,在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文化、媒体和旅游等服务,培育形式多样的新型业态。
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积极利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等,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鼓励互联网企业与社会教育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网络化教育服务。鼓励学校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教育资源。推广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等网络学习模式。
7.“互联网+”高效物流(发改委牵头)
关注点:智能仓储、物流互通、智能配送
加快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对接和使用效率。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提升物流仓储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运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鼓励骨干物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搭建面向社会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仓储、运输和配送信息,统筹优化社会物流资源配置,提高货物调度效率,提升仓储运管水平和效率。加快推进县到村的物流配送网络和村级配送网点建设,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8.“互联网+”电子商务(发改委牵头)
关注点:行业电商、社交应用、电子招投标
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深化,网络化生产、流通、消费更加普及,标准规范、公共服务等支撑环境基本完善。
开展生鲜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试点,促进农业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能源、化工、钢铁、电子、轻纺、医药等行业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
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资源,提升精准营销能力。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9.“互联网+”便捷交通(发改委牵头)
关注点:智能交通、车联网
加快互联网与交通运输领域的深度融合,通过基础设施、运输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便捷化交通运输服务发展。鼓励互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推进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多种出行方式信息服务对接和一站式服务。加快完善汽车健康档案、维修诊断和服务质量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推动跨地域、跨类型交通运输信息互联互通,推广船联网、车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形成更加完善的交通运输感知体系。利用互联网加强对交通运输违章违规行为的智能化监管,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治理能力。
10.“互联网+”绿色生态(发改委牵头)
关注点:废旧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利用
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完善污染物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形成覆盖主要生态要素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网络,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逆向物流回收体系中的平台作用,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利用便捷化、互动化、透明化,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
完善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废弃物在线交易系统。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搭建城市废弃物回收平台,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加强废旧汽车及零部件的回收利用信息管理,为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创新和便民服务提供数据支撑。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各类产业园区废弃物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完善线上信用评价和供应链融资体系。
11.“互联网+”人工智能(发改委牵头)
关注点:智能家居、智能驾驶、可穿戴设备、机器人
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人工智能公共创新服务,加快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智能汽车、机器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形成创新活跃、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培育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推进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鼓励传统家居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开展集成创新,不断提升家居产品的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创造新的消费市场空间。推动汽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设立跨界交叉的创新平台,加快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着力做大高端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的市场规模,提高移动智能终端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能力。大力丰富可穿戴设备的应用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机器人领域的深入应用,大力提升机器人产品在传感、交互、控制等方面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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